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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9 09:58
深圳一名14岁男孩因杀害同学被判无期徒刑。他在犯罪前寻找“谋杀的年龄和影响”。 14岁少年故意杀害同学案宣判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4月8日,刚满14岁的钟某某嫉妒女同学友玉和优越的家庭环境。他早早买了把刀,独自回家时在小区里向优优刺了多刀。袭击发生后,他跑回家向父母撒谎,称自己是“勇敢地被刺伤”!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他在作案前就在网上搜索“杀了他这个年纪的人有什么责任?”,可见明显的预谋意识。 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钟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刑事诉讼程序特别残酷情节特别恶劣。但由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因此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量刑实际上与近年来许多涉及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所采用的尺度是一致的。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在邯郸市初中学生杀害同学并掩埋尸体的案件中,主犯也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体现了我国现行的司法政策,即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实行“从轻结合”——既不会因为年龄小而从轻处罚,也不会按照成年人的标准处罚。 (海报新闻综合中国新闻周刊潇湘晨报编辑杜正民孙梦媛潘文章光)